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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且最常用的表格,用于向税务服务局(KPP)提交申请,尤其是在需要线下办理的情况下。

PPnBM免税证明系指确认纳税人获准免于就除机动车以外的奢侈课税货物之进口或取得缴纳奢侈品销售税(PPnBM)的文件。

除机动车外之奢侈课税货物进口或交付的PPnBM免税证明

PPnBM免税证明系指确认纳税人获准免于就除机动车以外的奢侈课税货物之进口或取得缴纳奢侈品销售税(PPnBM)的文件。

当资产转让或取回获得保险赔偿,但赔偿金额只能在今后才能确定时,可提交本申请。纳税人须符合以下条件:已提交最近两个纳税年度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或已提交最近三个税期的增值税申报表;无欠税;且未处于税务稽查、调查或账簿检查过程中。

因资产转让或取回并获得保险赔偿的损失递延至以后期间确认的申请

当资产转让或取回获得保险赔偿,但赔偿金额只能在今后才能确定时,可提交本申请。纳税人须符合以下条件:已提交最近两个纳税年度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或已提交最近三个税期的增值税申报表;无欠税;且未处于税务稽查、调查或账簿检查过程中。

有形资产的折旧自取得该资产所发生支出的月份开始。若纳税人希望申请确定折旧起始时间,使其可自资产投入使用之月或资产开始产生收入之月起算,则可提交本申请。税务总局局长将依据资产用于取得、收取及维持收入的月份,或资产开始产生收入的月份,确定折旧的起始时间。

有形资产折旧起始时间的确定,可自资产投入使用之月或开始产生收入之月起算

有形资产的折旧自取得该资产所发生支出的月份开始。若纳税人希望申请确定折旧起始时间,使其可自资产投入使用之月或资产开始产生收入之月起算,则可提交本申请。税务总局局长将依据资产用于取得、收取及维持收入的月份,或资产开始产生收入的月份,确定折旧的起始时间。

当纳税人未采用适用于特定行业(包括林业、多年生作物种植业,以及畜牧业)的标准有形资产使用年限时,可提交本申请。

特定行业所拥有并使用之有形资产实际使用年限的确定

当纳税人未采用适用于特定行业(包括林业、多年生作物种植业,以及畜牧业)的标准有形资产使用年限时,可提交本申请。

当纳税人未采用第3组的使用年限分类,并希望对未列入2023年第72号财政部长条例附件中的非建筑类有形资产,适用第1组、第2组或第4组的使用年限时,可提交本申请。

非建筑类有形资产折旧分组的确定

当纳税人未采用第3组的使用年限分类,并希望对未列入2023年第72号财政部长条例附件中的非建筑类有形资产,适用第1组、第2组或第4组的使用年限时,可提交本申请。

此报告为投资实现情况的申报,是个人或法人纳税人获得股息所得税豁免所须履行的义务。定期申报应最迟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底(个人纳税人三月)或第四个月底(法人纳税人四月)提交。投资实现报告须持续申报至自取得股息或所得之年度起算的第三年。

投资实现报告

此报告为投资实现情况的申报,是个人或法人纳税人获得股息所得税豁免所须履行的义务。定期申报应最迟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底(个人纳税人三月)或第四个月底(法人纳税人四月)提交。投资实现报告须持续申报至自取得股息或所得之年度起算的第三年。

本服务用于为机动车的进口或取得签发奢侈品销售税(PPnBM)免税证明。PPnBM免税证明系指确认个人或法人纳税人免于就机动车进口和/或取得缴纳PPnBM的文件。

机动车进口或交付的奢侈品销售税(PPnBM)免税证明

本服务用于为机动车的进口或取得签发奢侈品销售税(PPnBM)免税证明。PPnBM免税证明系指确认个人或法人纳税人免于就机动车进口和/或取得缴纳PPnBM的文件。

此服务适用于位于特定地区、作为雇主的法人纳税人。该指定与在特定地区提供的实物给付和/或设施可被排除在所得税对象之外有关,只要雇主的经营地点已获得税务总局局长指定为特定地区。

特定地区指定

此服务适用于位于特定地区、作为雇主的法人纳税人。该指定与在特定地区提供的实物给付和/或设施可被排除在所得税对象之外有关,只要雇主的经营地点已获得税务总局局长指定为特定地区。

此服务适用于外籍个人,可选择仅就其在印尼境内收到或取得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或利用印尼政府与其从印尼境外取得所得的合作国/地区之间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P3B/DTA)。

仅对来自印尼的所得征收所得税

此服务适用于外籍个人,可选择仅就其在印尼境内收到或取得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或利用印尼政府与其从印尼境外取得所得的合作国/地区之间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P3B/DTA)。

本证明说明所指纳税人为符合2022年第55号政府条例规定标准的印尼境内个人或法人纳税人,其特定营业额适用最终所得税。该标准涉及纳税人资料,包括NPWP注册日期、业务分类(KLU)、年度营业额不超过4,800,000,000印尼盾,以及未选择使用一般所得税税率。

符合第55号政府条例纳税人标准证明的签发

本证明说明所指纳税人为符合2022年第55号政府条例规定标准的印尼境内个人或法人纳税人,其特定营业额适用最终所得税。该标准涉及纳税人资料,包括NPWP注册日期、业务分类(KLU)、年度营业额不超过4,800,000,000印尼盾,以及未选择使用一般所得税税率。

本免税证明授予符合条件的个人或法人纳税人,使其免于就土地和/或建筑物权利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土地和/或建筑物权利转让所得税免税证明

本免税证明授予符合条件的个人或法人纳税人,使其免于就土地和/或建筑物权利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本报告为行政服务,用于申报进出口实现情况,并提交金条或黄金首饰重量的明细申报,依据税务总局第 PER-8/PJ/2025 号规定执行。

金条/黄金首饰重量明细申报及进出口实现报告

本报告为行政服务,用于申报进出口实现情况,并提交金条或黄金首饰重量的明细申报,依据税务总局第 PER-8/PJ/2025 号规定执行。

本证明授予申请免除第21条/第22条(非进口)、第22条进口及第23条所得税负担,且符合税务总局第 PER-8/PJ/2025 号规定要求的纳税人。

第21条/第22条(非进口)、第22条进口及第23条所得税免税证明

本证明授予申请免除第21条/第22条(非进口)、第22条进口及第23条所得税负担,且符合税务总局第 PER-8/PJ/2025 号规定要求的纳税人。

印刷式印花税是指通过印刷技术在文件上加盖的印花标签。纳税人可依据2024年第78号财政部长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申请印刷式印花税的制作许可。

印刷式印花税使用许可

印刷式印花税是指通过印刷技术在文件上加盖的印花标签。纳税人可依据2024年第78号财政部长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申请印刷式印花税的制作许可。

电脑化印花税是指通过电脑化系统在文件上加盖的印花标签。若纳税人在一个月内需对超过1,000(一千)份文件缴纳印花税,并具备制作电脑化印花税的相关设备,则可申请使用电脑化印花税的许可。

电脑化印花税使用许可

电脑化印花税是指通过电脑化系统在文件上加盖的印花标签。若纳税人在一个月内需对超过1,000(一千)份文件缴纳印花税,并具备制作电脑化印花税的相关设备,则可申请使用电脑化印花税的许可。

印制印花税是指以数字印花机在文件上加盖的印花标签。纳税人可依据2024年第78号财政部长条例申请使用印制印花税的许可。

印制印花税使用许可

印制印花税是指以数字印花机在文件上加盖的印花标签。纳税人可依据2024年第78号财政部长条例申请使用印制印花税的许可。

本通知用于申请将土地和建筑税税务对象申报表(SPOP PBB)的提交期限最多延长七(7)天。延期须在SPOP申报截止期限届满之前告知所属登记税务局(KPP)。

SPOP申报延期通知

本通知用于申请将土地和建筑税税务对象申报表(SPOP PBB)的提交期限最多延长七(7)天。延期须在SPOP申报截止期限届满之前告知所属登记税务局(KPP)。

根据税务法规,纳税人可使用英文进行记账或记录。法人纳税人须符合取得税务证明(Surat Keterangan Fiskal)的相关要求,并须在适用英文记账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三(3)个月内提交该通知。

以英文及印尼卢比进行记账的通知

根据税务法规,纳税人可使用英文进行记账或记录。法人纳税人须符合取得税务证明(Surat Keterangan Fiskal)的相关要求,并须在适用英文记账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三(3)个月内提交该通知。

本证明说明纳税人在印尼关区内使用来自关区外的应税服务(JKP)。该证明可签发给处于有效状态的纳税人,即已提交最近两个纳税年度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纳税人;及/或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PKP),已提交最近三个税期的增值税申报表。

从关区外在关区内使用应税服务证明(SKJLN)

本证明说明纳税人在印尼关区内使用来自关区外的应税服务(JKP)。该证明可签发给处于有效状态的纳税人,即已提交最近两个纳税年度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纳税人;及/或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PKP),已提交最近三个税期的增值税申报表。

本证明说明所指纳税人依据《所得税法》属于印尼境内纳税人。若纳税人符合《所得税法》第2条第(3)款规定的居民资格、持有纳税人识别号(NPWP),并已提交所申请居住地证明所属纳税年度或部分纳税年度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即可签发此证明。

印尼境内纳税人居住地证明(SKD SPDN)

本证明说明所指纳税人依据《所得税法》属于印尼境内纳税人。若纳税人符合《所得税法》第2条第(3)款规定的居民资格、持有纳税人识别号(NPWP),并已提交所申请居住地证明所属纳税年度或部分纳税年度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即可签发此证明。

本表用于通知税务总局,个人纳税人以净收入计算规范(NPPN)作为计算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净收入的依据。该通知须在相关纳税年度的前三(3)个月内提交。

使用净收入计算规范(NPPN)的通知书

本表用于通知税务总局,个人纳税人以净收入计算规范(NPPN)作为计算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净收入的依据。该通知须在相关纳税年度的前三(3)个月内提交。

本表用于通知税务总局,个人纳税人采用现金制记账方式用于税务目的。该通知须最迟在提交上一纳税年度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一并提交。

现金制记账方式通知书

本表用于通知税务总局,个人纳税人采用现金制记账方式用于税务目的。该通知须最迟在提交上一纳税年度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一并提交。

该证明用于确认纳税人已履行作为地区首长候选人所需的税务义务。相关义务包括:纳税人识别号(NPWP)处于有效状态、经营行业分类代码(KLU)准确、在过去五年内已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SPT Tahunan),以及无未清税款。

地区首长候选人税务合规证明

该证明用于确认纳税人已履行作为地区首长候选人所需的税务义务。相关义务包括:纳税人识别号(NPWP)处于有效状态、经营行业分类代码(KLU)准确、在过去五年内已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SPT Tahunan),以及无未清税款。

该证明函用于核实纳税人已履行因土地和/或建筑物买卖预售协议变更而产生的所得(由个人或法人进行)所适用的所得税缴纳义务。本证明函同时作为在国家土地局(BPN)办理土地和/或建筑物证书时所需的验证文件。

土地和/或建筑物买卖预售协议变更所得税缴纳义务履行证明的正式核实函

该证明函用于核实纳税人已履行因土地和/或建筑物买卖预售协议变更而产生的所得(由个人或法人进行)所适用的所得税缴纳义务。本证明函同时作为在国家土地局(BPN)办理土地和/或建筑物证书时所需的验证文件。

该证明函用于核实纳税人已履行土地和/或建筑物权利转移所得(PPh PHTB)相关的所得税缴纳义务,无论为个人还是法人进行的权利转移。本证明函同时作为在国家土地局(BPN)办理土地和/或建筑物证书时所需的验证文件。

与取得土地和/或建筑物权利相关的税务义务履行情形正式审查证明(PHTB 所得税缴款书验证)

该证明函用于核实纳税人已履行土地和/或建筑物权利转移所得(PPh PHTB)相关的所得税缴纳义务,无论为个人还是法人进行的权利转移。本证明函同时作为在国家土地局(BPN)办理土地和/或建筑物证书时所需的验证文件。 …

用于获取纳税人的状态信息。若纳税人符合相关规定,即可获得有效的纳税人状态确认,包括纳税人识别号(NPWP)处于有效且合法的状态,以及在过去两年内已履行年度纳税申报(SPT Tahunan)义务。政府机构通常会在提供特定公共服务之前进行此项确认,以核实纳税人的状态。

纳税人状态确认(KSWP)

用于获取纳税人的状态信息。若纳税人符合相关规定,即可获得有效的纳税人状态确认,包括纳税人识别号(NPWP)处于有效且合法的状态,以及在过去两年内已履行年度纳税申报(SPT Tahunan)义务。政府机构通常会在提供特定公共服务之前进行此项确认,以核实纳税人的状态。 …

用于在特定期间内提供有关纳税人税务合规情况的信息,以满足获取特定服务的要求。税务清关证明用于满足各部委/机构或其他相关方所规定的条件。若纳税人符合相关合规标准,即可获得该证明,包括:纳税人识别号(NPWP)处于有效状态、已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SPT Tahunan)、无未清税款、未处于审计/调查/税务催缴程序中,以及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PKP)已提交增值税定期申报表(SPT Masa PPN)。

税务清关证明 (SKF)

用于在特定期间内提供有关纳税人税务合规情况的信息,以满足获取特定服务的要求。税务清关证明用于满足各部委/机构或其他相关方所规定的条件。若纳税人符合相关合规标准,即可获得该证明,包括:纳税人识别号(NPWP)处于有效状态、已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SPT Tahunan)、无未清税款、未处于审计/调查/税务催缴程序中,以及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PKP)已提交增值税定期申报表(SPT Masa PPN)。 …